宣徽院
詞語 | 宣徽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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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xuān huī yuàn |
字數 | 3字詞語 |
形式 | abc式詞語 |
意思:
官署名。解釋:
(一)、官署名。
唐肅宗 以后設宣徽南北院使,以宦官擔任,總領宮中諸司及三班內侍的名籍和郊祀朝會宴饗供帳等事宜。后宦官勢力漸大,位職亦尊。 五代 和 宋 以大臣充當,常以樞密院官兼任。 宋 南渡后廢。 遼 、 金 、 元 亦置。 明 初改并其職掌于光祿寺。參閱《文獻通考·職官十二》、《續文獻通考·職官六》。
釋義:
1.官署名。唐肅宗以后設宣徽南北院使,以宦官擔任,總領宮中諸司及三班內侍的名籍和郊祀朝會宴饗供帳等事宜。后宦官勢力漸大,位職亦尊。五代和宋以大臣充當,常以樞密院官兼任。宋南渡后廢。遼﹑金﹑元亦置。明初改并其職掌于光祿寺。參閱《文獻通考.職官十二》﹑《續文獻通考.職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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