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鎮割據
詞語 | 藩鎮割據 |
---|---|
拼音 | fān zhèn gē jù |
字數 | 4字詞語 |
形式 | abcd式詞語 |
意思:
唐中葉在邊 境和重要地方設置節度使,掌管當地的軍事大權。安史之亂后,節度使勢力逐漸擴大。有的節度使在其轄區內,擴充軍隊,委派官吏,征收賦稅,不服從唐朝政令,形成地方割據勢力。歷史上稱這種局面為 藩鎮割據。唐后期中央與藩鎮不斷戰爭,藩鎮間也連年攻戰,割據局面延續到五代十國,人民慘遭戰亂 災難,社會生產受到嚴重破壞。解釋:
藩鎮割據通常指的是唐朝安史之亂以后,外地將領擁兵自重,在軍事、財政、人事方面不受中央政府控制的局面,一直持續百多年直至唐朝滅亡。其發生是由于唐朝在安史之亂后添了許多節度使,而節度使管轄的地區稱為“藩鎮”,唐朝中央政府本以為,可以通過藩鎮來平定一些叛亂,不料藩鎮就是導致唐朝混亂乃至滅亡的總根源。根據歷史學家張國剛的《唐代藩鎮研究》,唐朝后半段的大部分時期里,40到50個藩鎮絕大部分不割據,只有河朔等極個別藩鎮割據,但也施行唐朝的政策法令,“須借朝廷官爵威命以安軍情”,而且割據藩鎮也曾解除割據。實際上,從公元763年安史之亂平定,到唐懿宗在位期間黃巢起義爆發的乾符年間,大約110多年時間里,藩鎮的形勢是比較穩定的,只有河朔等極個別藩鎮割據。唐末黃巢之亂,才開始出現大量藩鎮割據。
釋義:
唐代安史之亂后出現的中央集權削弱、藩鎮強大、互相爭戰的局面。當時節度使獨攬一方軍政財權,其職位由子弟或部將承襲,不受中央政令管轄。至9世紀初,全國藩鎮達四十余個,他們互相攻伐,或聯合對抗中央。唐代中央政府屢圖削弱藩鎮,收效甚微。此局面延續近兩個世紀,至北宋初結束。
造句:
1、唐代中葉,藩鎮割據的現象十分嚴重。
2、五代十國時期是唐末藩鎮割據的繼續和發展。
相關詞語:
不足為據敗績失據操刀必割查無實據羝羊觸藩負衡據鼎割臂盟公割臂之盟割地稱臣割地求和割肚牽腸割骨療親割襟之盟割席分坐管寧割席割恩斷義割股療親割股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