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審
詞語 | 原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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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yuán shěn |
字數 | 2字詞語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對案件進行第二次審判時,稱前一次審判為原審。解釋:
(一)、下級法院審理終結的案件,經由上訴程序或特別程序而移送上級法院時,該下級法院的審理稱為原審。昆曲《十五貫》第四場:“ 無錫縣 的原審, 常州縣 的復審,都爺的朝審都過去了,三審定案,木已成舟,你就是真冤枉,也是難以挽回了。”
釋義:
1.下級法院審理終結的案件,經由上訴程序或特別程序而移送上級法院時,該下級法院的審理稱為原審。
造句:
1、需要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的,還應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
2、調解書送達后,原審人民法院的判決即視為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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