諉卸
詞語 | 諉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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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wěi xiè |
字數 | 2字詞語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推卸。解釋:
(一)、推卸(責任)。
清 夏燮 《中西紀事·小國換約》:“推其詞意,始則諉卸,末寓譏彈,中則似謂 天津 所定條約皆可一律準行。其居心殊不可問。” 梁啟超 《讀十月初三日上諭感言》:“既有國會監察,權限明則責成專,雖欲諉卸而不能。” 阿英 《水災》:“省政府雖說‘未敢稍存諉卸’,小民實在是言之痛心。”
釋義:
“打假斗士”方舟子向樂嘉開炮,稱樂嘉出版的著作中所謂“獲得過美國阿姆斯壯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涉及學歷造假,指阿姆斯壯大學是王姓華人于 1996年在加州注冊的“野雞學校”,上世紀末本世紀初曾在國內賣文憑,現在已關閉。“學歷門”波及更多名人,有媒體指姜昆等人也是該校“著名校友”。
造句:
1、而將我們當身種種罪惡與弱點,一切諉卸于古人。
2、陳淑慧痛批臺南市政府推諉卸責、爭功諉過,行政怠惰的表現,充分顯露出賴清德無能力、無作為與無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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