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案
詞語 | 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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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pàn àn |
字數 | 2字詞語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一)、判決案件。(二)、謂政府官員批閱公文。
解釋:
(一)、謂政府官員批閱公文,處理政務。
唐 白居易 《詔授同州刺史病不赴任因詠所懷》詩:“可憐病判案,何以醉吟詩?”《新唐書·百官志二》:“以六員分押尚書六曹,佐宰相判案,同署乃奏。” 宋 丁謂 《丁晉公談錄》:“就牙牀小案子上,判案三道。”
(二)、猶結論。
郭沫若 《文藝論集·藝術的評價》:“因為我們由同一的前提可以得到一個完全相反的判案。”
釋義:
判案,詞語,謂政府官員批閱公文,處理政務。
造句:
1、 倘使我逆著實力來判案,我的判決。法朗士
2、 法官要站在公正的立場來裁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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