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
詞語 | 比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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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bǐ yù |
字數 | 2字詞語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一)、修辭格的一種。即用跟甲事物有某種相似之處的乙事物來說明甲事物。比喻一般包括本體(被比喻的事物)、喻體(作比喻的事物)、比喻詞(連接本體和喻體的詞語)三個部分。如“兒童(本體)像(比喻詞)春天的花朵(喻體)。”(二)、比方:我們用魚和水的關系來比喻解放軍和人民的關系。
解釋:
(一)、打比方。用某些有類似點的事物來比擬想要說明的事物。
《漢書·師丹傳》:“天下一統,而稱引亡 秦 以為比喻,詿誤圣朝,非所宜言,大不道。” 元 無名氏 《小尉遲》第一折:“[正末云]小將軍,你和他廝殺呵,有個比喻。[ 劉無敵 云]將何比喻?[正末唱]你恰便似病羊兒逢著大蟲。” 巴金 《春天里的秋天》二:“你的比喻不對!男人是不能夠拿花來比的。”
(二)、修辭學上的辭格之一。也叫“譬喻”。即以甲事物來比擬乙事物。它在形式上,具有本體、喻體和比喻詞三個成分。因這三個成分的異同和隱現,比喻可分為明喻、隱喻(暗喻)和借喻三類。
釋義:
比喻是一種常用的修辭手法,用跟甲事物有相似之點的乙事物來描寫或說明甲事物,是修辭學的辭格之一。也叫“譬喻”、“打比方”,中國古代稱為“比”、或者“譬(辟)。著名文學理論家喬納森·卡勒為比喻下的定義:比喻是認知的一種基本方式,通過把一種事物看成另一種事物而認識了它。也就是說找到甲事物和乙事物的共同點,發現甲事物暗含在乙事物身上不為人所熟知的特征,而對甲事物有一個不同于往常的重新的認識。依據描寫或說明的方式比喻可分為“明喻(直喻)”、“暗喻(隱喻)”、“類喻”、“借喻”、“對喻”、‘博喻”、"簡喻”、“詳喻”、‘引喻”、“虛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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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比皆是比肩并起比肩而立比肩繼踵比肩齊聲比類從事比屋可封比物此志比翼連枝比翼齊飛比翼雙飛不可理喻不可言喻不言而喻比肩接踵比肩連袂比肩隨踵比肩系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