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辯
詞語 | 詭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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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guǐ biàn |
字數 | 2字詞語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一)、外表上、形式上好像是運用正確的推理手段,實際上違反邏輯規律,做出似是而非的推論。(二)、無理狡辯:違反了交通法規,就不要再詭辯了。
解釋:
(一)、亦作“ 詭辨 ”。貌似正確而實際上卻是顛倒是非、混淆黑白的議論。
《史記·五宗世家》:“ 彭祖 為人巧佞卑諂,足恭而心刻深。好法律,持詭辯以中人。” 司馬貞 索隱:“謂詭誑之辯,以中傷於人。”《新唐書·儒學傳下·啖助》:“徒令后生穿鑿詭辨,詬前人,捨成説,而自為紛紛, 助 所階已。” 巴金 《除惡務盡》:“喧囂一時的所謂‘文藝黑線專政’論,以及由此而來的種種奇談謬論,從頭到尾,都是 林彪 、‘四人幫’一伙的謊言和詭辯?!?/p>
(二)、邏輯名詞。外表上、形式上像是運用正確的推理手段,實際上卻是采取混淆概念、偷換論題或虛構論據等手法,作出顛倒黑白、似是而非的推論。
釋義:
詭辯是一門特殊的語言藝術,將智謀與口才有效結合,考驗著一個人的邏輯思維能力,辯論時化不利條件為有利條件,所以詭辯也是一種口才。詭辯不同于狡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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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辭莫辯百口莫辯辯才無礙兵行詭道波譎云詭博聞辯言不容置辯百喙莫辯百喙難辯辯才無閡辯口利辭辯口利舌不辯菽麥大辯不言大辯若訥風譎云詭高談雄辯怪誕詭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