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
詞語 | 知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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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zhī fǔ |
字數 | 2字詞語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古代地方官名。宋代派京官統治一府的稱“知某府事”,簡稱知府。明清兩代為府級行政官吏的正式名稱。解釋:
(一)、官名。
唐 制于京都及創業駐幸之地特置為府,至 宋 則潛藩之地皆升為府。或置牧、尹,或以朝臣出任,權知府事,省稱知府。 明 代始以知府為正式官名,管轄州縣,為府一級的行政長官。 清 代因之。《水滸傳》第四六回:“知府隨即取了供詞,行下公文,委當方里甲,帶了仵作公人,押了鄰舍、 王公 一干人等,下來檢驗尸首,明白回報。” 清 龔自珍 《江南安慶府知府何公墓志銘》:“ 龔自珍 娶于 山陰 何氏 ,實知府 裕均 從女孫。”
(二)、智慧的府庫。形容智慧豐富。
漢 王充 《論衡·辨祟》:“ 孔子 圣人,知府也。”
釋義:
知府,也稱太守,是中國古代的地方職官名,州府最高行政長官。據古代正史職官志(百官志)記載,東漢末年,州從監察區變為行政區,州最高長官稱“州牧”,以掌一州軍民。隋代,州最高長官稱“刺吏”或太守,唐宋時正式設立與知州平級的府級地方長官“知府事”。元朝廢府設路,路一級的地方長官為達魯花赤,只在散府設有“知府”的官職,是達魯花赤的屬官之一。明朝大致恢復宋制,才最后有了以“知府”為名的地方官職。知府,掌一府之政令,總領各屬縣,凡宣布國家政令、治理百姓,審決訟案,稽察奸宄,考核屬吏,征收賦稅等一切政務皆為其職責。知府地位相當于現今一個地級市的市長,同知則為副市長。
造句:
1、 一個死知府,不如一只活老鼠。民諺
2、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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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分知足白首相知伯玉知非不得而知不識不知不知不覺不知丁董不知端倪不知凡幾不知甘苦不知高低不知好歹不知紀極不知進退不知就里不知利害不知其詳不知輕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