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法
詞語 | 縣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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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xuán fǎ |
字數 | 2字詞語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一)、亦作“縣灋”。古代公布法令,皆懸在闕下,使眾周知,故稱頒布法令為“縣法”。(二)、亦作“縣灋”。縣邑之政令。灋,古“法”字。
解釋:
(一)、亦作“ 縣灋 ”。古代公布法令,皆懸在闕下,使眾周知,故稱頒布法令為“縣法”。
《漢書·食貨志下》:“夫縣法以誘民,使之陷阱,孰積於此?!?/p>
(二)、亦作“ 縣灋 ”??h邑之政令。灋,古“法”字。
《周禮·秋官·方士》:“以時脩其縣灋。” 鄭玄 注:“縣法,縣師之職也?!?/p>
釋義:
姓名:布萊恩學位:普通外科和整形外科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洛杉磯醫學博士布萊恩曾在哈佛大學、麻省理工學院、杜蘭大學、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進行學習深造,獲得普通外科和整形外科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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