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事
詞語 | 留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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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liú shì |
字數 | 2字詞語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一)、積壓的公務。《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吾使人視 即墨,田野闢,民人給,官無留事,東方以寧。”漢 馬融《長笛賦》序:“融 性好音,能鼓琴吹笛,而為督郵,無留事。”宋 王禹偁《揚州寒食贈屯田張員外》詩:“堆案有留事,聽歌無懽聲。”(二)、指留守、留后一類的官職。《后漢書·荀彧傳》:“興平 元年,操 東擊 陶謙,使 彧 守 甄城 任以留事。”《南史·范泰傳》:“伯通 意鋭,當令擁戈前驅;以君持重,欲相委留事,如何?”
(三)、特指 唐 代節度留后。《新唐書·李德裕傳》:“澤潞 劉從諫 死,其從子 稹 擅留事,以邀節度。”
解釋:
(一)、積壓的公務。
《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吾使人視 即墨 ,田野闢,民人給,官無留事,東方以寧。” 漢 馬融 《長笛賦》序:“ 融 性好音,能鼓琴吹笛,而為督郵,無留事。” 宋 王禹偁 《揚州寒食贈屯田張員外》詩:“堆案有留事,聽歌無懽聲。”
(二)、指留守、留后一類的官職。
《后漢書·荀彧傳》:“ 興平 元年, 操 東擊 陶謙 ,使 彧 守 甄城 任以留事。”《南史·范泰傳》:“ 伯通 意鋭,當令擁戈前驅;以君持重,欲相委留事,如何?”
(三)、特指 唐 代節度留后。
《新唐書·李德裕傳》:“ 澤潞 劉從諫 死,其從子 稹 擅留事,以邀節度。”
釋義:
1.積壓的公務。 2.指留守﹑留后一類的官職。 3.特指唐代節度留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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