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具
詞語 | 刑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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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xíng jù |
字數 | 2字詞語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用來逼問口供或執行刑罰的器具,如夾棍、老虎凳、絞架等。解釋:
(一)、用刑的器具,如夾棍、絞架等。
《宋史·李穀傳》:“ 契丹 主先設刑具。” 太平天囯 洪仁玕 《資政新篇》:“誠能上下凜遵,則刑具可免矣。”
釋義:
刑具指進行拷訊、拘禁罪犯和執行肉刑時使用的器械,使受刑者在肉體上受到極大的痛苦與摧殘。中國古代的刑具與刑罰同時產生,并隨著刑罰的變化而變化。無論國內或國外,古代的刑具種類都很多,而且有針對手足、頭頸、腰背等不同部位的刑具,還有全身性的和專對女性用的刑具。
造句:
1、面對敵人的刑具,他神色自若。
2、死刑具有歧視性,被不成比例地施用于貧窮、少數族群和種族或宗教上的弱勢團體,而且是國家暴力的終極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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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具肺腸別具匠心別具一格別具只眼百廢具舉百廢具興百廢具作百福具臻別具慧眼別具手眼別具心腸獨具匠心獨具只眼當刑而王遁天之刑繁刑重賦果刑信賞諱兵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