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詞典
(一)、負責稽查緝拿販賣私鹽罪犯的部門或人員。
《清會典·吏部·官制》:“﹝ 康熙 五十八年﹞改 懷慶府 管糧通判,專管鹽捕,為糧捕通判。”
1.負責稽查緝拿販賣私鹽罪犯的部門或人員。
相關鏈接:鹽捕
相關詞語:
捕風捉影閉口捕舌捕影系風撮鹽入火柴米油鹽撮鹽入水汗血鹽車驥伏鹽車驥服鹽車峻阪鹽車駿骨牽鹽刻畫無鹽凌雜米鹽米鹽博辯水中著鹽添鹽著醋摶空捕影望風捕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