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曹
詞語 | 民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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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mín cáo |
字?jǐn)?shù) | 2字詞語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官署名。解釋:
(一)、官署名。
漢成帝 初置。后世名稱多變,職責(zé)也并不完全相當(dāng)。至 隋 時定名為民部, 唐高宗 時避 太宗 李世民 諱,又改稱戶部,因亦用作戶部的代稱。《后漢書·百官志三》:“尚書六人,六百石。本注曰:‘ 成帝 初置尚書四人,分為四曹……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客曹尚書主外國夷狄事。’” 劉昭 注引 蔡質(zhì) 《漢舊儀》:“﹝民曹﹞典繕治、功作、監(jiān)池、苑、囿、盜賊事。” 明 高啟 《辭戶部后東還出都門有作》詩:“詔貳民曹出禁林,陳辭因得解朝簪。”參見“ 民部 ”。
釋義:
1.官署名。漢成帝初置。后世名稱多變﹐職責(zé)也并不完全相當(dāng)。至隋時定名為民部﹐唐高宗時避太宗李世民諱﹐又改稱戶部﹐因亦用作戶部的代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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