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琴
詞語 | 鳴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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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míng qín |
字數 | 2字詞語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一)、彈琴。(二)、《呂氏春秋·察賢》:“宓子賤治單父,彈鳴琴,身不下堂而單父治。”后因用“鳴琴”稱頌地方官簡政清刑,無為而治。
解釋:
(一)、琴。
《韓非子·說林下》:“ 文子 曰:‘吾嘗好音,此人遺我鳴琴;吾好珮,此人遺我玉環。’” 晉 陸機 《擬東城一何高》詩:“閑夜撫鳴琴,惠音清且悲。” 唐 柳宗元 《李西川薦琴石》詩:“遠師 騶忌 鼓鳴琴,去和《南風》愜 舜 心。”
(二)、彈琴。
唐 高適 《登子賤琴堂賦詩》之一:“ 宓子 昔為政,鳴琴登此臺。” 唐 黃滔 《湘中贈張逸人》詩:“鳴琴坐見燕鴻沒,曳履吟忘野逕賒。” 宋 周密 《齊東野語·作邑啟事》:“鳴琴堂上,將貽不治事之譏;投巫水中,必得擅殺人之罪。”
(三)、《呂氏春秋·察賢》:“ 宓子賤 治 單父 ,彈鳴琴,身不下堂而 單父 治。”后因用“鳴琴”稱頌地方官簡政清刑,無為而治。
唐 郎士元 《送長沙韋明府》詩:“遙知訟堂里,佳政在鳴琴。” 明 王錂 《尋親記·修筑》:“下官 封丘縣 宰是也。才非雉錦,政忝鳴琴。” 清 陳夢雷 《贈臬憲于公》詩:“製錦功偏著,鳴琴政自循。”
釋義:
“鳴琴而治”,鳴琴,指以禮樂教化人民,達到“政簡刑清”的統治效果。舊時常用做稱頌地方官的諛詞。 出處 《呂氏春秋·察賢》:“宓子賤治單父,彈鳴琴,身不下堂,而單父治。” 用法 作謂語、定語;用做稱頌地方官的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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