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條
詞語 | 二十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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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èr shí yī tiáo |
字數 | 4字詞語 |
形式 | abcd式詞語 |
意思:
日本妄圖獨占 中國的秘密條款。1915年1月由日本向袁世凱政府提出。共分五號,二十一條。主要內容是:承認日本繼 承德國在山東的特權,并加以擴大;旅順、大連的租借期限及南滿、安奉兩鐵路期限延長到九十九年,并承認日本在“南滿”及內蒙古東部的特權;漢冶萍公司改為中日合辦,附近礦山不準公司以外的人開 采;中國沿海港灣、島嶼不得租借或割讓給他國;中國須聘用日人為政治、軍事、財政顧問,警政及兵 工廠由中日合辦;給日本建造湖北、江西、廣東之間的鐵路權和在福建投資、筑路、開礦優先權。袁世 凱除對第五號條款聲明“容日后協商”外,其余全部承認。其賣國行為激起中國人民強烈反對,日本控 制整個中國的妄想未能實現。解釋:
日本帝國主義妄圖獨占中國的秘密條款。1915年1月由日本駐華公使向袁世凱提出。主要內容為: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的一切權利,并加以擴大;延長旅順、大連兩港和南滿、安奉兩鐵路的租借期限為九十九年,并承認日本在東三省南部和內蒙古東部的特權;中國警政和兵工廠由中日合辦等。袁世凱為了做皇帝,幾乎全部接受了日本的要求。由于中國人民的堅決反對,日本的侵略要求未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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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把刀清一色一刀切一風吹一溜煙一窩蜂一而光一牛鳴一掊土一人敵一言堂一字師安于一隅傲睨一世傲睨一切拔十得五百不失一百不一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