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
詞語 | 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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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fēn pèi |
字數 | 2字詞語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一)、按一定的標準 分(東西):分配宿舍。(二)、安排;分派:服從組織分配。
(三)、指產品的分配。它是社會再生產過程的一 個環節。分配由生產決定,又反過來影響生產。從廣義上說,分配還包括生產條件的分配,即生產資料 所有制關系,它是生產的前提,決定了產品的分配關系。
解釋:
(一)、分別相配;配合。
《左傳·昭公二十年》“一氣,二體,三類,四物,五聲” 唐 孔穎達 疏:“聲之清濁,凡有五品,自然之理也。圣人配於五方:宮居其中,商、角、徵、羽分配四方。” 宋 蘇軾 《御試制科策》:“夫五行之相沴,本不至於六。六沴者,起於諸儒欲以六極分配五行,於是始以皇極附益而為六。”
(二)、引申為媲美。
清 朱彝尊 《滿庭芳·佛手柑和嚴蓀友》詞:“鏤酥片,餘香未減,分配小龍團。”
(三)、分別配享。
明 田藝蘅 《留青日札·布政使司城隍廟》:“如 浙江 ,則當題其主曰‘ 浙江 等處承宣布政使城隍之神’,而以 杭州府 城隍之神配享,置主於殿中之左。又次而以 仁和縣 、 錢塘縣 城隍之神,分配於東西兩廡,庶幾事體合宜。”
(四)、按一定標準分給。
《后漢書·光武帝紀上》:“悉將降人分配諸將,眾遂數十萬。”《隋書·司馬德勘傳》:“ 化及 署諸將,分配士卒,乃以 德勘 為禮部尚書,外示美遷,實奪其兵也。” 趙樹理 《實干家潘永福》:“這三十畝地是未被分配過的地主土地,其它已分配了的土地各有主,無法調撥。”
(五)、猶言配備給。
唐 元稹 《望云騅馬詩》:“望云騅,爾之種類世世奇。當時 項王 騎爾祖,分配英雄稱霸主。”
(六)、安排;分派。
老舍 《上任》:“這是官事,誰該買東西去,誰該送信去,都應當分配好。” 丁玲 《母親》:“她分配每一個人做一些什么事,連極小的事她也不會忘記。” 陳登科 《風雷》第一部第四章:“我剛剛從部隊里回來,工作還沒有分配。”
(七)、經濟學上指社會再生產過程的一個環節,即社會上在一定時期內所創造的產品或價值在社會上不同階級或社會集團間的分配。分配方式決定于社會制度。
釋義:
分配第一種意思指按一定的標準或規定分(東西),比如說:~宿舍|~勞動成果。第二種意思是指安排;分派;比如說:服從組織~|合理~勞動力。三是指經濟學上指把生產資料分給生產單位或把消費資料分給消費者。分配的方式取決于生產資料所有制。包括社會總產品的分配、國民收入的分配、個人消費品的分配等。它是社會再生產的一個重要環節。有時還指生產資料的分配,即所有制關系。生產資料的分配決定著社會成員在社會各類生產之間的分配的性質,決定著社會成員在生產過程中所處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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