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理
詞語 | 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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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sù lǐ |
字數 | 2字詞語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一)、謂接受申訴而重新審理。(二)、指申訴請求重新審理。
(三)、見“訴理所”。
解釋:
(一)、謂接受申訴而重新審理。
宋 劉摯 《論太學獄奏》:“臣先準朝旨,看詳訴理 熙寧 以來罪犯,并 元豐 后來探報斷遣,公事涉寃抑,情可矜憫。”
(二)、指申訴請求重新審理。
宋 洪邁 《容齋四筆·祖宗親小事》:“ 饒州 卒妻訴理夫死,至召知州 范正辭 庭辯。”
(三)、見“ 訴理所 ”。
釋義:
1.謂接受申訴而重新審理。 2.指申訴請求重新審理。 3.見"訴理所"。
造句:
1、陳希同的上訴理由及二審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不能成立,不予采納。
2、上訴人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并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的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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