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司
詞語 | 留司 |
---|---|
拼音 | liú sī |
字數 | 2字詞語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唐 人稱分司 東都 洛陽 者為留司。宋 因之。唐 高適《同河南李少尹夜飲遂作春酒歌》:“前年持節將 楚 兵,去年留司在 東京,今年復拜二千石,盛夏五月西南行。”劉開揚 箋注:“唐 人謂分司 東都 者為留司。”唐 韓愈《唐故虞部員外郎張府君墓志銘》:“﹝ 孝權 ﹞遷留司虞部員外郎。”方崧卿 注:“謂分司 東都 也。”宋 王禹偁《太師中書令魏國公冊贈尚書令挽歌》之八:“曾拜四章辭相府,又陳三表罷留司。”解釋:
(一)、唐 人稱分司 東都 洛陽 者為留司。
宋 因之。 唐 高適 《同河南李少尹夜飲遂作春酒歌》:“前年持節將 楚 兵,去年留司在 東京 ,今年復拜二千石,盛夏五月西南行。” 劉開揚 箋注:“ 唐 人謂分司 東都 者為留司。” 唐 韓愈 《唐故虞部員外郎張府君墓志銘》:“﹝ 孝權 ﹞遷留司虞部員外郎。” 方崧卿 注:“謂分司 東都 也。” 宋 王禹偁 《太師中書令魏國公冊贈尚書令挽歌》之八:“曾拜四章辭相府,又陳三表罷留司。”
釋義:
1.唐人稱分司東都洛陽者為留司。宋因之。
相關詞語:
案無留牘豹死留皮筆墨官司不留余地寸草不留大漸彌留刀下留人各司其事鴻爪留泥雞犬不留借書留真見慣司空截鐙留鞭截發留賓駒留空谷留連不舍留戀不舍留有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