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公法
詞語 | 國際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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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guó jì gōng fǎ |
字數 | 4字詞語 |
形式 | abcd式詞語 |
意思:
調整各國之間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種關系的準則的總稱。其主要特點是:主體(權利和義務的承擔者)是國家而不是個人;它的淵源是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和國際機構的決議;沒有象國內法那樣的統一立法機關和執行機關,而是通過各國的協議來制定、修改和執行。通常簡稱國際法,舊稱萬國公法。英文翻譯1.【經】 international law; international public law;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解釋:
調整各國之間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種關系的準則的總稱。這些準則是由各國通過協議來制定、修改和執行的,沒有統一的立法機關和執行機關,它的淵源是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和國際機構的決議。通常簡稱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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