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廳
詞語 | 審判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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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shěn pàn tīng |
字數(shù) | 3字詞語 |
形式 | abc式詞語 |
意思:
舊時高等、地方和初級審判廳的通稱。 清 朝末年設(shè)大理院為最高審判機關(guān),在京師及各省、府、縣分設(shè)高等、地方和初級審判廳,審理刑事、民事案件。北洋軍閥政府沿襲 清 制,各地仍設(shè)審判廳。解釋:
1.舊時高等﹑地方和初級審判廳的通稱。清朝末年設(shè)大理院為最高審判機關(guān),在京師及各省﹑府﹑縣分設(shè)高等﹑地方和初級審判廳,審理刑事﹑民事案件。北洋軍閥政府沿襲清制,各地仍設(shè)審判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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