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簡
詞語 | 竹簡 |
---|---|
拼音 | zhú jiǎn |
字數 | 2字詞語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古代用來寫字的竹片解釋:
(一)、古代用以書寫、記事的竹片。
《后漢書·宦者傳·蔡倫》:“自古書契多編以竹簡,其用縑帛者謂之為紙。” 晉 荀勗 《<穆天子傳>序》:“ 汲縣 民 不準 盜發古冢所得書也,皆竹簡素絲編,以臣 勗 前所考定古尺度其簡,長二尺四寸,以墨書,一簡四十字。” 清 俞樾 《茶香室續鈔·宋人書帖猶用竹簡》:“ 南宋 初,士大夫書翰猶用竹簡。” 胡適 《答任叔永書》:“正如古人用刀刻竹作字,后來有了紙筆,便不用刀筆竹簡了。”
(二)、指史冊。
清 陳夢雷 《作書友人投筆志恨》詩之一:“我志原何許,逢人卻乞憐。是非留竹簡,方寸付蒼天。”
釋義:
竹簡,古代用來寫字的竹片,也指寫了字的竹片。戰國至魏晉時代的書寫材料。是削制成的狹長竹片(也有木片,稱木簡),牘比簡寬厚,竹制稱竹牘,木制稱木牘。均用毛筆墨書。冊的長度,如寫詔書律令的長三尺(約67.5cm),抄寫經書的長二尺四寸(約56cm),民間寫書信的長一尺(約23cm),因此人們又稱信為“尺牘”。在湖南長沙、湖北荊州、山東臨沂和西北地區如敦煌、居延、武威等地都有過重要發現,其中居延出土過編綴成冊的東漢文書。
相關詞語:
敲竹杠哀絲豪竹殘編斷簡成竹在胸從俗就簡翠竹黃花殘編裂簡殘篇斷簡殘章斷簡尺竹伍符吹竹彈絲垂名竹帛詞清訟簡辭簡義賅刀過竹解斷編殘簡斷簡殘編調弦品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