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忙稅
詞語 | 兩忙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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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liǎng máng shuì |
字數 | 3字詞語 |
形式 | abc式詞語 |
意思:
清 雍正 十三年規定征收田賦,分上下兩期。上期從農歷二月開征,五月截止,叫上忙。下期從八月接征,十一月截止,叫下忙。故有“兩忙稅”之稱。清 魏源《江南吟》之一:“有田何不種稻稷?秋收不給兩忙稅。”參閱《清文獻通考·田賦考三》。解釋:
(一)、清 雍正 十三年規定征收田賦,分上下兩期。上期從農歷二月開征,五月截止,叫上忙。下期從八月接征,十一月截止,叫下忙。故有“兩忙稅”之稱。
清 魏源 《江南吟》之一:“有田何不種稻稷?秋收不給兩忙稅。”參閱《清文獻通考·田賦考三》。
釋義:
1.清雍正十三年規定征收田賦,分上下兩期。上期從農歷二月開征,五月截止,叫上忙。下期從八月接征,十一月截止,叫下忙。故有"兩忙稅"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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