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條約
詞語 | 北京條約 |
---|---|
拼音 | běi jīng tiáo yuē |
字數 | 4字詞語 |
形式 | abcd式詞語 |
意思:
英、法、俄強迫清政府訂立的關于結束第二次鴉片戰爭的不平等條約。1860年10月在北京簽訂。主要內容為:增開天津為通商口岸;割九龍司地方一區給英國;給英、法兩國的賠款各增至八百萬兩。11月,沙俄也強迫清政府訂立《北京條約》。規定:開放喀什噶爾(今喀什市)為商埠;割取烏蘇里江以東約40萬平方千米的中國領土。解釋:
英、法、俄強迫清政府訂立的關于結束第二次鴉片戰爭的不平等條約。1860年10月在北京簽訂。主要內容為:增開天津為通商口岸;割九龍司地方一區給英國;給英、法兩國的賠款各增至八百萬兩。11月,沙俄也強迫清政府訂立《北京條約》。規定:開放喀什噶爾(今喀什市)為商埠;割取烏蘇里江以東約40萬平方千米的中國領土。
相關詞語:
白首北面百業蕭條北道主人北斗之尊北風之戀北宮嬰兒北門南牙北門鎖鑰北面稱臣北叟失馬北轅適楚背盟敗約必不撓北博文約禮不約而同百年之約百品千條北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