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詞語 | 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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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fán lì |
字數 | 2字詞語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也叫發凡。書籍正文前說明編著體例的文字。解釋:
(一)、晉 杜預 《春秋經傳集解序》:“其發凡以言例,皆經國之常制, 周公 之垂法,史書之舊章。”又《左傳·隱公七年》“凡諸侯同盟,於是稱名,故薨則赴以名,告終稱嗣也,以繼好息民,謂之禮經” 杜預 注:“此言凡例,乃 周公 所制禮經也。”后因以“凡例”指體制、章法或內容大要,今多指書前說明本書內容或編纂體例的文字。
唐 杜甫 《八哀詩·贈秘書監江夏李公邕》詩:“各滿深望還,森然起凡例。” 仇兆鰲 注:“森然起例,謂碑文體製。”《朱子語類》卷六六:“ 夫子 作傳,亦略舉一端以見凡例而已。” 元 劉壎 《隱居通議·禮樂》:“古人題旐及題墓必加國號,如曰‘ 唐 故’、‘ 宋 故’,所以表其為何代之人……此其凡例也。” 清 周中孚 《鄭堂札記》卷二:“自序門當屬敘述編譔體例及序,于卷首無自序凡例知之。”如:關于這部手冊的編寫體例,我們已經在“凡例”中作了說明。
釋義:
凡例,指書前關于本書體例的說明。志是官修的書,一旦負責編纂,先得對該地域地情有大致的了解,然后制訂“凡例”,說明這本書的著作內容和編纂體例,通常謂之發凡起例。
造句:
1、 看一本書,最好先看一下凡例。
2、 凡例部分,以經為單位,分析了御纂諸經纂修的綱領和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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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乏先例不同凡響不知凡幾百凡待舉抱負不凡常鱗凡介超凡出世超凡入圣出凡入勝出世超凡入圣超凡楚楚不凡發凡起例凡夫肉眼凡夫俗子凡胎濁骨凡桃俗李凡才淺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