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稱
詞語 | 指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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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zhǐ chēng |
字數 | 2字詞語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一)、指出;聲稱:該公司在訴狀中指稱對方違約。(二)、指示并稱呼:江西人用“老表”來相互指稱。
解釋:
(一)、稱說。
《元典章·戶部三·籍冊》:“手狀指稱打捕戶不納皮貨,亦不當差之人,無問附籍漏籍收係與民一體當差。” 明 劉若愚 《酌中志·外廷線索紀略》:“至五年春興大工后,逆 賢 指稱看工催工名色,無日不與 呈秀 面會。”
(二)、作為因頭;指為依靠的事物。
《紅樓夢》第一○七回:“若是這兩個世俸不動,外頭還有些挪移;如今無可指稱,誰肯接濟?”
釋義:
指稱義指的就是某些代詞名詞在文章中的具體稱述對象。用來指稱事物的詞語叫“指稱語”;所指稱的事物叫指稱對象。充當指稱語的一般是代詞和名詞及其詞組。
造句:
1、單調遞增數量詞的取值極點是這句話的指稱全集,對單調遞減數量詞的理解涉及它的指稱補集。
2、指物關系被稱為中國古代邏輯的指稱理論,指物之間既存在本質的區別,又具有密切的聯系。
相關詞語:
北面稱臣不吝指教稱家有無稱體載衣稱心如意稱臣納貢稱德度功稱孤道寡稱賢薦能稱王稱霸稱薪而爨稱兄道弟稱雨道晴寸量銖稱寸指測淵稱心快意稱心滿意稱柴而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