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判
詞語 | 公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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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gōng pàn |
字數 | 2字詞語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一)、公開宣判,法院在群眾大會上向當事人和公眾宣布案件的判決。(二)、公眾評判。
解釋:
(一)、公正評判。
康有為 《大同書》乙部第二章:“故凡兩國失和,多請鄰邦公判。”
(二)、公開宣判。把審理完結的案件當眾判決。
釋義:
①公開宣判,就是法院在群眾大會上向當事人和公眾宣布案件的判決。 ②公眾評判。
造句:
1、 今天召開萬人公判大會,判處罪惡滔天的,那個外號叫“南霸天”的人死刑,立即執行。
2、 對于法院的不公判決,被害者家屬都感到義憤填膺,決定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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