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本
詞語 | 題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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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tí běn |
字數 | 2字詞語 |
形式 | ab式詞語 |
意思:
(一)、明 清 時的一種奏章。明 制:凡兵刑錢糧、地方民務等大小公事皆用題本,由官員用印具題,送通政司轉交內閣入奏。私事則用奏本,不準用印。清 初行題本與奏折制,科道及在京 滿 漢 官員奏折均可直達宮門陳奏;軍機處設立后,內外官員有緊急事務悉具奏折,即送軍機處,而送通政司轉達內閣的題本卻成例行公事。光緒 二十八年(公元1902),遂廢題本,專用奏折,通政司亦一并裁撤。明 沉德符《野獲編·京職·章奏異名》:“今本章名色:為公事則曰題本;為他事則曰奏本。收本之處,在內則曰會極門,在外則為通政司。”《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回:“恰巧那個當兒,正出了個內閣學士缺,祭酒的名次,題本里應得開列在前,他自己心里的紅算計,下次御門這個缺八成兒可望。”參閱《明史·職官志二》。(二)、謂上奏章。明 唐順之《與胡梅林總督書》之四:“公書中云欲題本,可且緩之,更看消息如何。”《紅樓夢》第九七回:“哥哥的事,上司已經準了誤殺,一過堂就要題本了,叫咱們預備贖罪的銀子。”
解釋:
(一)、 明 清 時的一種奏章。
明 制:凡兵刑錢糧、地方民務等大小公事皆用題本,由官員用印具題,送通政司轉交內閣入奏。私事則用奏本,不準用印。 清 初行題本與奏折制,科道及在京 滿 漢 官員奏折均可直達宮門陳奏;軍機處設立后,內外官員有緊急事務悉具奏折,即送軍機處,而送通政司轉達內閣的題本卻成例行公事。 光緒 二十八年(公元1902),遂廢題本,專用奏折,通政司亦一并裁撤。 明 沉德符 《野獲編·京職·章奏異名》:“今本章名色:為公事則曰題本;為他事則曰奏本。收本之處,在內則曰會極門,在外則為通政司。”《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回:“恰巧那個當兒,正出了個內閣學士缺,祭酒的名次,題本里應得開列在前,他自己心里的紅算計,下次御門這個缺八成兒可望。”參閱《明史·職官志二》。
(二)、謂上奏章。
明 唐順之 《與胡梅林總督書》之四:“公書中云欲題本,可且緩之,更看消息如何。”《紅樓夢》第九七回:“哥哥的事,上司已經準了誤殺,一過堂就要題本了,叫咱們預備贖罪的銀子。”
釋義:
1.明清時的一種奏章。明制:凡兵刑錢糧﹑地方民務等大小公事皆用題本,由官員用印具題﹐送通政司轉交內閣入奏。私事則用奏本,不準用印。清初行題本與奏折制,科道及在京滿漢官員奏折均可直達宮門陳奏;軍機處設立后,內外官員有緊急事務悉具奏折﹐即送軍機處﹐而送通政司轉達內閣的題本卻成例行公事。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遂廢題本,專用奏折,通政司亦一并裁撤。 2.謂上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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