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界
詞語 | 公共租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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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gōng gòng zū jiè |
字數 | 4字詞語 |
形式 | abcd式詞語 |
意思:
舊時幾個帝國主義國家在我國大城市以租借名義強迫劃定的共同管理的區域。鄒韜奮《經歷》三六:“由外面傳進的消息,說前一夜在公共租界被捕的沉、李、王、沙四先生……于當天十二點即由各人的律師保了出來。”洪深《咸魚主義》:“我解釋:
1.舊時幾個帝國主義國家在我國大城市以租借名義強迫劃定的共同管理的區域。
造句:
1、關之任公共公會審官前后十余年,與駐滬領事團和公共租界工部局斡旋,為挽回國家主權而不懈努力。
2、關絅之任公共公廨會審官前后十余年,與駐滬領事團和公共租界工部局斡旋,為挽回國家主權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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